校属各单位: 接省教育厅通知,现将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关于启动2022年度教育部“春晖计划”合作科研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教留服函〔2022〕38号)转发大家,请按照申报相关要求,做好申报工作。现将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春晖计划”合作科研项目主要资助对象为高校教师或科研人员与在国外高校或科研机构等长期从事研究工作的中国留学人员共同申报的合作科研课题。 二、资助范围 “春晖计划”合作科研项目围绕国家重要建设领域,重点支持在北京、上海、粤港澳大湾区和高层次人才集中的中心城市加快建设世界重要人才中心和创新基地,促进国家国家中西部、东北地区高校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服务雄安新区、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教育改革发展和 “一带一路”建设。资助形式为提供一次性合作科研项目经费,资助标准1万元(项目总执行经费原则上不得少于5万元,不足部分由项目课题组根据项目执行需要,通过当地配套政策或自筹的形式自行解决)。项目执行期为2年。 三、申报条件 1.国内申请者应为具有中级(含)以上职称的在编在岗教师或科研人员,能够作为项目主持人开展实质性研究工作。 2.国外合作者应为取得博士学位,并具有助理教授(或相当于)以上职称的中国留学人员。 3.国内高校同一名申请者每年度限报1项,在完成上个项目并通过验收结项后,方可再次申请项目;国外合作者每年最多可获批一个资助项目。 4.合作双方需签订正式合作协议。协议须有双方合作者签字并在中方合作者处加盖学校公章,协议中应包含“合作双方信息、签订日期、合作内容及目标、研究方式、合作形式、合作双方权利及义务、经费管理、知识产权归属、预期成果、协议有效期和变更终止、争议解决及其他”等内容。 5.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本次项目: (1)正在执行教育部“春晖计划”合作科研项目,或项目执行期结束但未或结项确认的。 (2)所主持的教育部“春晖计划”合作科研项目自2019年(含)以来因各种原因被撤销者。 (3)已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等各类基金资助且已结题或结项的。 (4)连续两次申报未获立项资助且项目内容及执行计划未发生重大改变的。 四、申报方式及时间 1.系统申报。申报高校登录“春晖计划”合作科研项目在线申报系统(https://cxcyds.cscse.edu.cn/loginController.do?institutionLogin)填报相关信息并上传所需材料。 2.系统申报时间:2022年9月1日至2022年9月13日. 3.9月13日起,科研处审核材料并在系统提交至上级主管部门。 请有申报意向的老师提前与科研处联系。 申请书和合作协议等附件材料纸质版于2022年9月13日下班前报送至科研处项目管理科,申请材料电子版扫描件(每个项目的所有纸质材料整合为一个PDF格式文件)发送至邮箱295671823@qq.com。 联系人:杨晓转 电话:83816427 附件: 1、《关于启动2022年度教育部“春晖计划”合作科研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教留服函〔2022〕38号)。 2、教育部“春晖计划”合作科研项目启动经费申请书 科研处 2022年7月25日 教留服函[2022]38号.pdf 教育部“春晖计划”合作科研项目启动经费申请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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