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为推进高等教育管理“放管服”改革,进一步落实和扩大高校办学自主权,支持高校自主开展科研,经研究,2022 年度省教育厅科学技术研究项目继续采取备案制,由各单位自行组织申报、评审后报省教育厅备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2022 年度省教育厅科学技术研究项目分青年项目、一般项目、重点项目三类。青年项目限 35 周岁以下教师申报,重点项目比例一般不超过全校立项数的20%。
二、立项数量
为确保项目研究质量,省教育厅将对立项数量实行总量控制,按办学层次、研究队伍和科研管理质量等综合情况下达立项数,我校拟立项60项.
三、资助方式
各校要设立科研专项经费,省教育厅科学技术研究项目经费由项目承担高校在本校科研专项经费中予以安排,本科高校按青年项目每项不低于2万元、一般项目每项不低于3万元、重点项目每项不低于5万元。
四、工作流程
1.项目遴选
高校组织本校教师和科研人员申报,自行开展评审,确定拟立项资助项目名单,在全校范围内公示一周。
2.项目备案
项目经公示无异议后,各单位向省教育厅报送项目备案表(见附件2)及项目申请书(见附件3)。
3.项目立项
省教育厅对各单位报送项目进行备案,下文公布立项名单。
4.项目结题
自2023 年起,省教育厅科学技术研究项目结题采取无纸化方式进行,各高校每年 6 月份、12 月份汇总本校需结题项目报省教育厅审批,省教育厅下文公布结项名单。
五、有关要求
1.按照《江西省教育厅科学技术研究项目管理办法(修订)》,项目负责人必须是在编在岗人员,每人限报一项(参与不限)。对已承担省教育厅科学技术研究项目(主持人)且未完成者,不得再申报。已经在国家、省(部)级科技计划中立项 的项目,不得重复立项。
2. 所有主持过1项(含)以上国家级项目的正高职称人员或主持过2项(含)以上国家级项目的副高职称人员,以及已入选百人计划或井冈学者等省级以上人才称号的人员,原则上不支持申报。
3.加大对数学、物理、化学等基础研究和青年教师、一线教师的支持,基础研究项目和青年项目立项率一般不低于 30%,一线教师立项比例不得低于80%.各单位要加强项目审核,切勿将人文社科类、教育教学类和已立项项目上报。
4.材料接收要求。纸质材料:《江西省教育厅科学技术研究项目申请书》一式3份;《江西省教育厅科学技术研究项目活页》一式3份,请按填表说明认真填写,双面打印。本次评审采用匿名评审,申请者请在活页中隐去个人相关信息,否则视为无效申请。电子版材料:申请书、活页和备案表电子文本1份(Word 版和PDF 盖章扫描版)。
本次申报所有材料均由单位统一收集、统一提交,不接受个人申报。请各单位于2022年11月17日前将本单位申报材料汇总后报科研处,电子版发至邮箱295671823@qq.com(各单位汇总后统一发送,不接受个人邮件)
联系人:杨晓转 电话:83816427
科研处
2022年10月27日
附件2:2022年度江西省教育厅科学技术研究项目备案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