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按照《关于做好 2022 年度江西省教育厅科学技术研究项目备案工作的通知》 (赣教研办函〔2022〕9 号 ) 要求和有关工作 安排,从 2023 年起,省教育厅科学技术研究项目结题、变更工 作调整为每年 6 月和 12 月分两次集中受理。 为做好本次项目结题和变更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和变更项目范围 1.结题项目范围:已获批备案 2 年及以上的省教育厅科学技术研究项目。 2.变更项目范围:在研期间的省教育厅科学技术研究项目。 二、项目结题和变更程序 1.项目结题:项目负责人应按照本单位项目和经费管理有关规定的要求,完成项目任务后提交结题,科研处对结题材料进行审核并组织集中鉴定,鉴定通过后报送省教育厅进行结题备案。 2.项目变更:每个要变更的项目需填写《江西省教育厅科 学技术研究项目变更申请表》,经科研处审核通过后报省教育厅进行变更备案,如果是变更参与人,新增成员需有与课题相关的研究成果方可申请变更。 三、单位报送材料 1.项目结题报告 ( 附件 1 ) 电子版; 2.省教育厅科学技术研究项目结题登记汇总表 ( 附件 2 ) (电子稿) ; 3.负责人签字的项目变更申请表 ( 附件 3 )电子稿; 4.省教育厅科学技术研究项目变更登记汇总表 ( 附件 4 ) (电子稿) 。 以上材料由各单位科研秘书汇总后统一报送,不接受个人报送。 自 2023 年起,省教育厅科学技术研究项目结题、变更采取 无纸化方式进行,各高校每年 6 月份、12 月份汇总本校需结题、 变更的项目报省教育厅审批 (不受理个人或非依托单位报送的 材料) ,省教育厅下文公布结题、变更结果,同时不再接收和返 还纸质材料。 四、材料受理 受理时间:即日起至2023年6 月9日。 受理邮箱:295671823@qq.com 联系人:杨晓转 联系电话:83816427 科研处 2023年5月16日 附件1-4.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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