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根据《关于2019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等有关事项的通告》【国科金发计〔2018〕106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本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以下简称项目)申请和2018年应结题项目结题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请
(一)项目申请
1.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以下简称自然科学基金委)2019年度项目申请集中接收工作自2019年3月1日开始,3月20日16时截止(3月16日、17日照常办公,其他法定节假日不办公)。
2.2019年度集中接收申请的项目类型包括:面上项目、重点项目、部分重大项目、部分重大研究计划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基础科学中心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海外及港澳学者合作研究基金延续资助项目、部分联合基金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自由申请)、数学天元基金项目、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和外国青年学者研究基金项目等。
3.不在集中接收申请范围的部分项目类型,项目指南将另行公布。对于随时接收申请的国际(地区)合作交流等项目,申请人应避开集中接收期提交申请。
4.继续开展无纸化申请试点。2019年继续对重点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进行无纸化申请试点,并将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纳入无纸化申请试点范围,无需报送纸质申请书。项目获批准后,将申请书的纸质签字盖章页装订在《资助项目计划书》最后(A4纸),一并提交。签字盖章的信息应与电子申请书保持一致。
(二)申请书撰写方式
各类型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一律采用在线方式撰写。
(三)申请人事项
1.2019年自然科学基金委将推出一系列改革举措,包括:选取重点项目和部分学科面上项目(详见下表),试点开展基于科学问题属性的分类申请与分类评审;调整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基础科学中心项目和联合基金项目等类型项目的申请与资助政策;进一步精简申请管理要求等。各项改革举措将体现在《2019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以下简称《指南》)中,请广大申请人予以关注。
面上项目试点开展分类申请与分类评审的学科名单
科学部 | 一级申请代码 | 一级申请代码相应的学科名称 |
数理科学部 | A04 | 物理学I |
化学科学部 | B01、B02、B03、B04、B05、B06、B07、 B08 | 合成化学、催化与表界面化学、化学理论与机制、化学测量学、材料化学与能源化学、环境化学、化学生物学、化学工程与工业化学 |
生命科学部 | C07 | 细胞生物学 |
地球科学部 | D05 | 大气科学 |
工程与材料科学部 | E01、E06 | 金属材料、工程热物理与能源利用 |
信息科学部 | F04、F05 | 半导体科学与信息器件、光学和光电子学 |
管理科学部 | G03 | 经济科学 |
医学科学部 | H16 | 肿瘤学 |
2.申请人应认真阅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资金管理办法》)、《项目资金管理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以下简称《补充通知》)、《指南》和相关类型项目管理办法,于2019年1月15日后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系统),按照各类型项目的撰写提纲及相关要求撰写申请书。没有信息系统账号的申请人请向依托单位基金管理联系人申请开户。
需要注意的是:第一,各学院2019年1月10日前把本单位没有系统账号的申请人姓名、邮箱(务必准确,最好是QQ邮箱)、职称、手机号码和在所单位名称等信息,根据附件格式汇总发至科研处蔡超OA邮箱申请开户。第二,完成开户后,各项目申请人可登录邮箱激活申请帐号,并进一步如实完成个人信息,随后可在线填写申请书。第三,已有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帐号的申请人无需再申请帐号。
3.申请人应根据《资金管理办法》《补充通知》的有关规定,以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预算表编制说明》的具体要求,按照“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经济合理性”的基本原则,认真编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预算表》。多个单位共同承担一个项目的,项目申请人和合作研究单位的参与者应当分别编制项目预算,经所在单位审核后,由申请人汇总编制。
需要注意的是:第一,请各位申请人阅读和理解《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精神及其各预算科目具体准确的内涵。第二,项目资助经费是指直接经费,间接经费由系统自动生成。第三,申请人在填写申报书时务必认真填写经费预算,尤其是燃油动力费务必慎填。项目立项后,国家自科委不允许随意调整预算书,特别是材料费、差旅费、劳务费、专家咨询费等人员经费不得随意调整。第四,申请人应认真填写预算说明书,预算科目时应逐条按科目、理由和测算标准等合情合理地有条理地进行说明。
4.申请人完成申请书撰写后,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下载打印最终PDF版本申请书,并保证纸质申请书与电子版内容一致。申请人应于2019年3月10日前把国家自科基金项目申请书(一式两份)及时向依托单位提交签字后的纸质申请书原件以及有关证明信、推荐信和其他特别说明要求提交的纸质材料原件等附件。请各位申报人严格按照时间节点提交材料。
需要注意的是:第一,由于国家自科基金项目申请注意事项比较多且细,科研处将根据《2016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12月底待出版)最新要求研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自查表》。各申请人务必根据自身情况对照和填写《自查表》一份并随申请书交科研处。第二,由于合作单位盖章时间比较紧促,今年每个合作单位可分开盖在不同(一式几份)的盖章页。
5.申请人及参与者均应使用唯一身份证件申请项目,曾经使用其他身份证件作为申请人或参与者获得过项目资助的,应当在申请书中说明。如有需修改个人信息的申请人和参与者请于2019年1月10日前修改完毕,并把信息发至科研处蔡超OA邮箱。
二、项目结题
项目负责人应认真阅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研究成果管理办法》《资金管理办法》《补充通知》和相关类型项目管理办法,根据项目的完成情况,实事求是地撰写《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结题/成果报告》(以下简称结题/成果报告),并保证填报内容真实、数据准确,注意知识产权保护,不得出现国家《科学技术保密规定》中列举的属于国家科学技术秘密范围的内容。
1.项目负责人登录信息系统,按要求撰写结题/成果报告并将附件材料电子化后一并在线提交;项目负责人下载并打印最终PDF版本结题/成果报告,向科研处提交签字后的纸质结题/成果报告原件于2019年2月22日前向科研处提交签字后的纸质结题报告(一式二份,不含附件材料,但要上传附件材料电子稿)。项目负责人应保证纸质结题/成果报告内容与电子版一致。
2.项目负责人应根据《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以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决算表编制说明》的具体要求,会同科研、财务等部门及时清理账目与资产,如实编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决算表》,确保决算数据真实、准确,资金支出合法、有效。有多个单位共同承担一个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和合作研究单位的参与者应当分别编制项目决算,经所在单位审核后,由项目负责人汇总编制。
需要注意的是:第一,项目负责人务必先到财务处把项目支出明细表打印出并编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决算表》。第二,根据国家自科基金的管理办法,在结题时申请人可依据《国家自科基金经费管理办法》调整预算。根据往年的调整方案是:一是材料费,测试化验加工费,燃料动力费、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等科目可调整。二是会议费、差旅费、国际合作与交流费在不突破三项支出预算总额的前提下可调整。三是设备费、专家咨询费和劳务费三个科目可调减不可调增。第三,因原有的国家自科基金经费科目口径有调整,申请人填写结题报告时可进行归并。第四,预算经费调整需要提交《预算调整申请表》(在附件下载,一式三份,财务处签字盖章),随《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结题报告》(一式两份,财务处签字盖章)、国家自科结题报告中的《项目资金决算表和决算说明书》(一式三份)提交至科研处财务处审核。第五,课题负责人要查看到《结题填写说明》(在结题填报系统中可查阅),尤其要注意在附件中要按要求上传论文、专著、学位论文、专利等附件材料电子稿。第六,课题负责人要如实填报《研究成果统计数据表》,其中包括研究生培养情况。第七,为更好的决算课题年度经费,建议元旦之后学校放假之前做完结题工作。
3.项目负责人撰写结题/成果报告时,请不要将待发表或未标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和项目批准号等的论文列入结题/成果报告;不要直接复制论文内容作为结题/成果报告内容。
4.自然科学基金委在准予项目结题之后,将在科学基金共享服务网(npd.nsfc.gov.cn)及国家科技报告服务系统(www.nstrs.cn)上公布结题/成果报告全文。
三、项目进展报告
项目负责人登录信息系统,按要求在线撰写《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进展报告》(以下简称进展报告)于2019年1月10日前提交,无需提交纸质材料。对未按规定提交进展报告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需要注意的是:第一,重要研究进展是介绍项目研究工作具体过程,这个过程应该写详细一点,而不是直接把研究成果填写在重要研究进展栏,具体的研究成果是填写在研究成果栏。第二,年度进展报告是把本年度的研究工作情况进行提交,所以只要填写本年度的研究成果,不要把往年成果填报和上传。第三,在附件栏要把研究成果电子稿上传。
四、重要节点和要求
(一)重要节点
1.项目申请
(1)各单位于2019年1月10日前把本单位没有系统账号的申请人姓名、邮箱(务必准确,最好是QQ邮箱)、职称、手机号码和在所单位名称等信息,根据附件格式汇总并发至科研处蔡超OA邮箱申请开户。如有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个人信息需要修改,请于2019年1月10日前修改完毕,并把信息发至科研处蔡超OA邮箱。
(2)各项目申请人于2019年1月15日后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以下简称ISIS系统),按照各类型项目的撰写提纲及相关要求撰写申请书。
(3)各项目申请人于2019年3月1日起在线提交申请书和附件材料。
(4)各项目申请人于2019年3月10日前把已提交并下载打印的纸质申请书(一式二份)交于科研处,有关附件随申请书一起装订。同时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自查表》(一式一份)交科研处。
2.项目结题和进展报告
(1)各结题项目负责人于2019年2月22日前在线提交结题报告,并把纸质结题报告(一式二份)交于科研处。如有预算调整的,还需要提交《预算调整申请表》(一式三份)、《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结题报告》中的《项目资金决算表和决算说明书》(一式三份)。
(2)各年度进展报告项目负责人于2019年1月1日前,按要求完成在线撰写提交《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进展报告》。
(二)特别要求
1.自2015年起,原联络网平台为依托单位提供的“申请与在研项目检索”功能停止服务,以及《2019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还未公布,因此,限项要求和具体注意事项目前还不清楚,估计跟往年不会太大出入,请各位申请人把好限项关。《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自查表》将会对大多数细节问题作出详细说明,请申请人认真阅读。根据管理经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各学部申报项目时有不同的要求,请各申请人员务必认真阅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网站有电子版)有关具体要求。有关本年度课题申请和结题如有最新信息,科研处将及时发布,请关注。
2.申请书、结题报告等纸质材料均A3中缝双面打印装订。
3.请各位项目申报人/负责人务必严格按照上述时间节点提交相关材料。
六、电话、网址
(一)技术咨询电话
信息系统技术支持(信息中心),电话:010-62317474
(二)国家自科委网站
自然科学基金委网站 http://www.nsfc.gov.cn/
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ISIS系统)网址 https://isisn.nsfc.gov.cn/
(三)科研处联系方式
联系人:蔡超,电话:83816427
附件:1.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docx
3.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docx
5.2019年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ISIS系统帐号名单汇总.xlsx
科研处
2018年12月16日